

织金县禁毒“扫荡”利好消息:该县公 安 局连续破获3起毒 品犯罪案件
发布日期:2021-02-24 08:06:27
禁毒“扫黄打非”活动开展以来,织金县公安局按照以大案要案带动系列小案件、大案要案衔接的工作思路,坚持系统打击、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,取得了显著成效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。5月12日至13日,在省市禁毒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,织金县公安局禁毒、情报、网络安全、特巡警、打黑办等部门密切配合,严厉打击3起涉毒犯罪。缴获海洛因1153.78克,毒品嫌疑人7名,车辆1辆。
5月12日18时许,根据群众举报,缉毒大队民警将正在大佛头广场贩卖毒品海洛因的邓某抓获。他们当场缴获一袋净重0.87克的毒品和海洛因。随后,缉毒民警将在二、三街交叉口排成一队的张某抓获归案。
5月12日,禁毒大队民警获悉,家住八步街的李某买了很多毒品,正开车回织金。经侦民警立即赶往李某要经过的道路并设置路障。当日,21小时后,警方在板桥服务区拦截了李某驾驶的白色雪佛兰轿车,并将正在运输、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、朱迅抓获。他在李某驾驶的汽车上抓获一名海洛因嫌疑人,重451.01克。
今年5月,群众反映,家住贵阳的织金男子吴某涉嫌从云南购买大量毒品,在贵阳、织金等地销售。由于案情严重,织金县公安局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。5月12日,专案组发现,吴某所在的云南线刘某从昆明乘坐高铁抵达贵阳。经研究判断,他们极有可能利用物流运输毒品。5月13日10时许,专案组在贵阳市花溪区新秀驿站将从事毒品交易的刘某、吴某抓获,当场缴获海洛因701.9克。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邓某、高某、张某、李某、朱某、吴某、刘某7人对运输、贩卖毒品罪供认不讳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邓某、高某、吴某、刘某已被刑事拘留。张某已依法接受监视居住治疗。他愿意依法取保候审。